打完招呼,任逍遙看了看自己身邊的人,介紹道:“潘叔叔,這就是我的未婚妻,龍若。”
龍若脆生生道:“潘叔叔好。”
潘振海樂嗬嗬點點頭:“你好!難怪逍遙對你讚不絕口,今日一見果然是個內外兼修的美人兒。”
“哈哈,潘叔叔嚴重了。”
任逍遙沒對潘總的調侃進行反駁和解釋,算是默認了。
潘振海笑著把二人請到沙發上入座,很快有傭人過來奉茶。
“這茶我喝了幾十年,不知道你們喝得習不習慣,若是不習慣我立刻讓人去換。”
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喝咖啡喝奶茶,他倒見過任逍遙喝茶,但是不確定龍若喜不喜歡。
龍若確實很少喝茶,不過還是端起茶杯淺淺飲了一口,眼神變得不可思議,臉上還帶著一股享受。
“咦,這茶好香,喝一口嘴裏甜絲絲的回味無窮,還想再喝第二口。”
“你喜歡就好,這茶有著百年曆史,龍小姐味感爆棚啊。”
“潘叔叔若是不嫌棄,喊我龍若就好。”
“哈哈……好,你和我女兒一般大,我就喊你若兒吧。”
“可以的潘叔叔,您可能還不知道,我和瀟瀟還是小學同學呢。”
“啊?還有這一出事?”潘振海大喜。
“對啊。”
龍若簡單幾句把和潘瀟瀟相識過程說了出來,不過沒說潘瀟瀟被自己嚇到那一幕。
潘振海聽得高興,把管家喊過來:“快去告訴佳彤一聲,就說瀟瀟的同學到了。”
管家連忙應下:“是。”
潘太太本名方佳彤,這會兒正在樓上陪女兒選衣服。
潘瀟瀟知道今日有一場家宴,心情並沒有格外愉悅。她從來不拋頭露麵,不過為了表示尊重,隻會在宴席上露個臉,然後儘快離開。
父母知道這已經是她最大的努力,所以並不會斥責和嚴格要求什麽。
潘太太知道女兒的脾性,因為女兒的懂事和妥協,反倒很心疼。
若非遇人不淑,風華正茂的瀟瀟應該早已成為一代名媛,馳騁A市縱
橫全國。瀟瀟從小一副美人坯子,和其他豪門千金不同,美得純淨透徹,不摻雜一絲雜亂。
雖然長在國外,幼年的生活經曆沒有讓她變得性感豪放,反而出落的亭亭玉立,像是從古代畫卷中走出來的美人。
不過美不美人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女兒過得能開心,隻是可惜……瀟瀟現在成了地道的落魄名媛。
潘太太微微歎口氣,目光看向坐在梳妝台前的女兒。
此時潘瀟瀟正在化妝,薄薄輕盈的脂粉更顯得肌膚吹彈可破。唇上很淡一抹粉紅,房間窗戶邊兒照射進來的陽光灑落,唇上就像閃著一層橘金光,好看的很。
潘太太看見了梳妝台上精致的小抽屜,忽然想起自己曾經買過一支這樣的橘金色口紅送給女兒,但潘瀟瀟卻從來沒有塗過一次。
若是等會兒宴席上瀟瀟塗上這隻口紅,一定會豔壓群芳。
潘太太正準備勸說女兒換了口紅顏色,不料坐在梳妝台前的潘瀟瀟忽然站起來,在一旁尋找什麽。
“瀟瀟,你在找什麽?”
“紙巾。昨天梳妝台上的紙巾就用沒了,我忘了讓人拿新的出來。”潘瀟瀟微微蹙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