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律師的話說完,向晴和陶葉的臉色已經十分難看。
陶葉忽然一拍桌子質問我,“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誹謗你?小晴隨口一說也算數?”
“是,那是我隨口說的,況且我也賠了錢給你......”向晴立馬附和,總之她就是隨機應變,絲毫不覺得自己謊話連篇很可笑。
“誰說誹謗罪隻能是一個人針對另一個人?我是說你們合夥誹謗我,你這邊賠償到位我就算了,可陶葉,我不要經濟賠償,我要她受到法律的嚴懲,林律師,警察同誌,我的做法有問題嗎?”我故意扭頭問律師和警察。
他們搖搖頭,當然沒問題,我作為受害人,可以接受經濟賠償和解,不接受賠償堅決用法律解決,也可以。
陶葉氣憤極了,她有些失控地嚷嚷起來,被警察嗬斥了幾句。
她口口聲聲說我沒有證據,我便把證據都擺在了她麵前。
不僅有她賬號聯係媒體記者的記錄,還有那天向晴親口承認照片是陶葉發出去的語音記錄。
隨後我問診精神科的記錄,今天開的藥,我全部作為證據擺出來。
相輔相成,陶葉基本沒有翻身的餘地。
她呆呆地看著我,仿佛不敢相信發生的這一切......
“嗬嗬,好啊,你嘚瑟,你厲害!”反應過來後,陶葉氣得笑了起來,“你放心吧,我很快就會出去,靳寒會處理的!”
我微微一笑,慢條斯理地起身,拿過桌子上的藥,“嗯,我等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