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9章 淮南行(10)(1 / 2)

唐朝小侯爺 李長山 2286 字 2011-03-11

<b></b></div> 羅毅看向司馬勇,問道:“司馬勇,本侯爺問你,你前來揚州國商院劫獄,可是受了淮南節度使無正文的指使?”

“你不要以為不說話就沒事了,事實擺在眼前,不容你抵賴,就算你不承認,也能做實了你的罪。”

司馬勇一直很是忠心,對於羅毅的問話,他全當耳旁風,不作任何應答。

“哼哼,欽差大人,我看這小子是不見棺材不落淚,交給我吧,不消一炷香的功夫,我保證讓他什麼都招。”

吳崇倒是自信滿滿,站出來拍著胸脯說道。

他已經選定了陣營,自然不會再退縮,牛岩金已經指定了吳正文,那吳正文就難逃死結了,吳崇想要上位,就得乾掉司馬勇,讓司馬勇早點認罪。

“好,交給你。”

羅毅倒樂的清閒,抱著茶杯在上方觀戰。

吳崇一步步朝司馬勇走去,隻問了一句:“你是招?還是不招?”

“哼,既已落在你們手裡,要殺就殺,彆那麼多廢話。”

“好,我等的就是你這句話。”

吳崇叫來了兩個士兵,吩咐道:“給我拖到外麵的院子裡,綁起來。”

“是。”

兩個士兵將司馬勇拖了出去,與此同時,吳崇又讓人拿來了整套的刑具,隻要是牢房裡有的,都搬了出來。

看著情形,吳崇是要大開殺戒了,如此多的刑具,要是在人的身上都用上一遍,那即使不死,也得脫一層皮。

“先讓他嘗嘗寸淩...。”

吳崇寧笑著,吩咐旁邊執刑的士兵。

寸淩,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法,可說比起羅毅發明的那種掙紮,更為凶殘,受刑者,身上的肉會被一寸一寸的割去,直到死亡。

不過,這種刑法一般來說,並不是在審問犯人時用的,而是在定罪之後,對那種罪大惡極的犯人,才會使用。

吳崇說用寸淩,顯然是不合規矩的。

“什麼?寸淩?我犯了什麼罪?你們竟敢濫用私刑,我要上告你們!!!”

司馬勇神色一變,在柱子上掙紮起來,撕心裂肺的大吼。

寸淩,隻聽這名字便讓人膽寒,無法想象,當小刀割在身上時,有多麼痛苦。而且是一寸一寸的割,殘熱程度讓人發指。

吳崇罵道:“上告個屁,你就等死吧。”

“動刑!”

司馬勇:“啊...!”

說話間,那行刑的士兵已經將刀子插進了司馬勇手臂上的肉裡,刀子一割,將手臂上的肉挖去了一小塊。

士兵是專門行刑的,對行刑的技巧熟練,挖肉時,很是小心準確,沒有碰到什麼血脈,流出的血不多,這樣不會造成受刑者失血過多而亡。

吳崇冷笑,說道:“司馬勇,你可千萬彆鬆口,挺住,我很想看看你能挺多久,可彆讓本官失望。”

聽吳崇的意思,似乎並不想讓司馬勇早早的就供出吳正文。

“你...放心!我一定能挺住!”

司馬勇也真是條漢子,手上的肉已經被挖去兩塊了,任然意誌堅定。

血腥的一幕,讓羅毅瞪大了雙眼,手上的茶也喝不下去了,放回到桌上。

這簡直就是明著屈打成招啊,不招就得死。

落在這樣的官府手裡,隻怕就算是好人,也要被誣陷成壞人了;但羅毅沒有阻止,牛岩金的事的確是冤枉,但司馬勇,絕對是吳正文派來的,冤枉不了。

噗噗噗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