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章 林二叔的“宣傳”(1 / 2)

<b></b></div> 而孫誌國亦步亦趨的跟著李大海,他不明白李大海為什麼看著季理與林凡一起走了,而不主動邀請季理,搶在“雅熙”前麵洽談合作。

“誌國啊,最近你一定要多與戴洋聯係,天福的項目我們是必須要進的。”

“戴洋?找季理不是更有效一點嗎?”

李大海停下腳步,對孫誌國道:“找季理是可以,首先他要願意見你才行,見誰?怎麼談你自己把握,總之這個項目我要進!不惜代價!”

孫誌國馬上表態,讓李大海放心,這個事情他一定辦成,不僅僅為了“聯眾商貿”,就算為了打擊林凡出一口氣,他也要談成這個項目。

郎有情,妹有意,可以用這六個字形容“天福百貨”與“思凡商貿”之間的關係,彼此有需求的合作是一拍即合的。

對於季理這樣的一個資深的招商人員,對於品牌相應的位置與條件把握的非常到位,他給出的商務條件,基本上已經達到了林凡的設想的標準。

沒有給“雅熙”邊廳一號位,季理給出的解釋是本次引入“雅熙”的同時,本次商場也會將“千姿”女鞋引入商場,“千姿”作為百貨通路中高端檔次的NO1,“雅熙”自然是沒有資格與其在百貨通路一較長短的,這不是林凡的問題,也不是經營能力的問題,這是產品定位不同的原因,“雅熙”最適合的還是街鋪通路,而“千姿”的主要通路就是百貨通路。

雖然沒有拿到一號位,但也給了一個動線非常好的邊廳位,商務條款是扣點15%,這個在天福百貨的體係內已經很低了,店慶費等等額外的費用都予以免除了,這個商務條款基本是可以跟“千姿”的商務條款相媲美。

至於裝補什麼的,林凡沒開口,類似於天福百貨中海步行街的這家店,以“雅熙”的品牌檔次是沒資格提裝補的,提出來除了貽笑大方之外,沒有任何意義。

一頓飯的功夫,雙方敲定了中海步行街店的合作條款,同時更重要的是經過溝通,雙方達成了建立區域戰略合作的意向,在接下來的時間內,“雅熙”會陸續在天福百貨的8家門店裡開設直營店,可以想象屆時“雅熙”在慶省零售市場上的影響力會進一步提升,品牌形象進一步提高。

與季理分彆以後,林凡沒有急著回公司,一個人在步行街上轉了轉,三店的裝修工作已經接近尾聲,有趙揚負責裝修工程林凡很放心,裝修所用的材料都是在附和店鋪形象的前提下,儘可能的控製成本的,裝修出來的店鋪要比總部安排工程隊過來裝修的質量好,但費用要底了接近一半。

想起這個,又想起來二叔的“木馬人”皮具店,也是讓趙揚安排人去做基礎裝修的,至於貨櫃道具自然是王虎送了,林凡打了個電話給林正道。

自從許思送了一部諾基亞給林正道,好麵子的林正道幾乎天天是把手機拿在手上出門的,在小鎮上可沒少顯擺,一個是這部手機聽說要3000多塊,在小鎮上用這麼高大上的手機的人可不多,看到那麼多人豔羨的目光,林正道彆提多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