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又敲了敲法槌,指責被告無視法庭紀律,給予警告。
“法官大人,我有人證!”
對比被告的無禮傲慢,原告沐晚晚就顯得禮貌又懂規矩。
法官對此極為滿意,就同意了她的請求,讓人證上場。
賀鳴遠自己都沒想到,前幾日剛趕走的人,竟出現在眼前,還指證自己教唆犯罪。
“你放屁!”
激動之下,他爆了粗口,又被法官警告一次。
“那天晚上,少爺喊我過去,給了我一大筆錢叫我保密,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,心一貪,就答應了,也沒想到後來會有這麼大的麻煩......”
人證把事情經過全部說了出來,彆說是賀鳴遠,連他自己都難逃一個偷渡的罪名。
“你個該死的東西!居然敢把我供出去!”
賀鳴遠氣得翻過欄杆,要跑過去打他,卻被兩個保安攔住了他。
法官當場判孩子歸還給生母沐晚晚,賀家作為偷竊孩子的一方,還要賠受害者一筆巨款。
賀鳴遠泄了氣,頹廢地癱坐下來。
他從未想過,自己會輸得這麼慘。
這場官司的結果,同樣也通知到了身處賀家的賀夫人。
沐晚晚從法院出來之後,就跟丈夫直奔賀家,準備把孩子接回來。
照顧孩子的兩個傭人把綿寶抱進嬰兒車裡,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邊上臉色難看的夫人,將嬰兒車推到了門口。
“沐小姐,恭喜你啊,母女團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