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章 羅薇薇離婚案(6)(1 / 2)

玫瑰法則 霏傾 1321 字 2個月前

門關上,寧稚拎著紙袋放到島台上:“北京最好吃的烤鴨飯,薇薇你拆出來吃。”</P>

“哇!肯定很好吃!”羅薇薇驚喜地拆開,“有兩份,磊磊我們一起吃吧。”</P>

寧稚把洗好的青菜拿起來落水,笑說:“你先吃,我炒個青菜和湯就好。”</P>

一菜一湯很快上了島台。</P>

寧稚把全瓷餐具遞給羅薇薇:“終於做好啦!快吃吧!”</P>

羅薇薇吃著飯,說起自己的案子,問寧稚:“你說我在開庭前,找一份工作會不會好點?”</P>

寧稚夾一塊羊肉到她碗裡,笑道:“當然啦!有工作對你爭取俊俊的撫養權有利。”</P>

羅薇薇看一圈屋子,問:“你們律所缺財務嗎?”</P>

寧稚口裡的羊肉差點哽住,趕緊喝一口湯順下去。</P>

在金誠,學曆最低的前台,都是二本。財務部的同事,最低學曆也必須是211本碩,還要求各種職稱。</P>

羅薇薇隻有大專學曆,根本進不了金誠。</P>

但寧稚不忍心打擊她,咽了咽嗓子,說:“過兩天我回所裡幫你問問。”</P>

羅薇薇眼中燃起希望,感激道:“謝謝你磊磊!謝謝啊!”</P>

寧稚暗暗歎氣。</P>

和羅薇薇一起吃完晚餐,幫她把床鋪好,寧稚上樓找蕭讓。</P>

蕭讓把她的指紋錄進門鎖,她自己開門進去。</P>

書房的燈開著,蕭讓在加班。</P>

她換了拖鞋,走進書房:“在忙薇薇的案子嗎?”</P>

“不是。”蕭讓起身,牽著她的手在沙發坐下,“明早八點出發張家口,你晚上要早點睡。”</P>

“好。出發之前,先把薇薇送到醫院。”</P>

蕭讓把玩著她略顯冰涼的手,先搓熱,然後又遞到唇邊吻了吻:“手怎麼這麼涼?”</P>

“可能是剛才用冷水洗青菜了。”</P>

“過兩天,她臉好了,你帶她上外頭吃去,不然就點外賣。天天跟著她伺候三餐,你的功課還複不複習了?”</P>

寧稚歎氣道:“薇薇剛才問我,金誠的財務部缺不缺人。”</P>

蕭讓蹙眉:“你要推薦她進金誠?”</P>

寧稚雙手攀上他的脖子,委屈巴巴地看著他:“可以嗎?”</P>

“你說呢?”蕭讓冷笑,“金誠財務部那些人,學曆就不說了,基本配置最少都是cpA(注冊會計師)或ctA(注冊稅務師),有不少還是兩本證都有。”</P>

寧稚歎氣:“我知道。我再想想辦法吧。”</P>

蕭讓圈著她的腰,說:“你給她想什麼辦法?案子解決了,讓她從哪來,回哪兒去。”</P>

“可你要她回哪兒去呢?娘家回去也沒地方住。況且劉鵬也是張家口人,如果她真的拿到孩子的撫養權,我感覺劉鵬會去騷擾她。”</P>

蕭讓靜靜看著寧稚:“怎麼?你還想讓她留在北京?”</P>

寧稚抿唇,沒承認也沒否認。</P>

蕭讓嚴肅道:“我勸你不要攬這種事到身上。”</P>

“知道了。”</P>

倆人膩歪了會兒,蕭讓送寧稚下樓。</P>

寧稚進屋,看到羅薇薇坐在客廳,拿著手機呆呆的,上前去,輕聲問:“怎麼還不休息?”</P>

羅薇薇抬起頭,滿臉的淚水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