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6章 沈陽38大案—孫德林(1 / 2)

警花何碧雲說:“沈陽38大案,這個案子是建國以來,在整個沈陽地區絕對可以排到前三了。案犯孫德林團夥一共5個人,作案43起,殺死21人,傷害25人,一共到手300多萬。”

劉偉強說:“這個案子是建國以來罕見的特大持槍殺人、搶劫係列團夥。”

何碧雲對劉偉強說:“你給講講,孫德林為首的犯罪團夥?”

劉偉強說這個案子,有幾個明顯的特點,簡單的給大家總結一下:

第一,他們作案的時間非常長,總共跨度12年,能夠隱藏這麽長時間,足夠說明孫德林的狡猾程度和反偵察能力。

第二,有豬隊友,就像咱們之前聊過的張君犯罪團夥裏麵的趙正紅,在常德91大案裏邊,那一係列迷之操作,可算是把張君坑慘了,孫德林這邊也是一樣,團夥裏的其他人和他相比,水平差的不是一星半點了。

第三,這幾個人都離婚了,沒有家庭,生活上也是一團糟糕,這也是他們湊在一起作案的部分原因。

好的,咱們直接進入正題。

先看一看孫德林的具體情況,他排行老大,孫德林從小就告訴弟弟、妹妹們,堅決不能出去做一些偷雞摸狗,坑蒙拐騙的事情。

因為這些事情隻能由他來做,你們缺什麽,家裏買不起,那大哥孫德林就直接出去偷或者搶,從這一點咱們也能看出來,孫德林是不想讓弟弟、妹妹們做違法的事情,而且在家裏說話很有分量,威望很高。

孫德林成年之後,身高一米八多,身體很強壯,而且還很有頭腦,從小就特別的調皮搗蛋,到處惹事,不是揍同學,就是罵老師,往男同學椅子上抹油漆,把女同學的辮子係在椅背上,動不動就出去打架,這些事情在上學的時候,基本上天天都乾。

還有就是偷東西,商店的小吃,工廠的廢鐵,隻要被他盯上了,都得下手去撈一把,也就是說學生時代的孫德林,可以說是問題學生,小混混,基本上就沒乾什麽好事。

雖然沒有闖出大禍,也為他之後作案積攢了豐富的經驗,練了膽子,這一點是非常關鍵的。

1970年 ,孫德林響應國家號召,投身上山下鄉的浪潮中,被安排到了沈陽遼中縣的農村乾活,學習了。

1971年,沈陽公安局成立了一個學習班,要把以前那些沒有犯罪記錄,但是不老實,不好管的年輕人弄進來教育,教育目的就是讓這些年輕人以後不要走彎路。

孫德林絕對是木樁人物,非常不情願的就給摁著頭弄進來了,他是一肚子的不願意。當時他的想法就是,誰他媽都別想教育我,我的人生自己做主,所以待了沒多長時間,他就跑了出去,結果,很快就被抓了回來。

這下好了,你不是不老實嗎?

軟的不行,那就來硬的了,直接給孫德林來了個強製勞動改造兩年,專治你這種不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