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0章 《少年擊鼓告官》(1 / 2)

楊浩聽了趙小文大哥的講述,楊景被碼頭哨兵無故扣押貨物,無理強製楊景坐班房。他憤怒不平,決定討個說法。在通過幾天的暗訪和取證後,他自己起草狀書,把台江碼頭哨卡的公職人員告上了法庭!

他要替哥哥討回公道!

楊氏家族在曆代王朝都有佼佼者,都有大英雄,更有少年智勇雙全無缺席。這些少年,經過歲月的苦難、生活的磨練,演繹著人生各個階段精彩的場麵。他們文筆的行走和字裏行間,都帶著骨氣和堅韌不拔的傲氣,無不受到世人的讚歎。

下麵來分享我楊家一個12歲兒童的文采吧。

告狀書

原告姓名:楊浩

性別:男

年齡:12

民族:漢

住址:泰寧府楊家坊

被告:福州台江碼頭哨崗公所

本人楊浩,替哥哥楊景代筆如下:

本人籍貫是閩北泰寧府楊家坊,出生清貧,平時本人很少出入大城市。

今年五月初七,大哥進城到台江海鮮市場葉枝花女士的海鮮商行購置了蝦油一百斤,鹹魚乾一百斤等貨物,實屬正當現金交易。大哥楊景在傍晚,冒雨擔至台江碼頭哨崗時,遭眾官吏阻擋,由於無商號憑證。他們並以此為借口,來恐嚇我大哥,把我大哥的貨物全部沒收,並把他身上的銀元錢財瓜分,還抓了我大哥蹲了五天的班房。他們這種行為是欺淩百姓、傷風敗俗的行為。現我強烈要求台江區知府衙門,對碼頭哨崗人員進行調查,並嚴懲不怠,追究其責任。

由於我大哥當時隻說:“沒有號,拿什麽東西給你看?”

這是純屬語言本能反應,直言對答,隻是在於禮節上欠佳。沒有恭維地稱呼他們一句“軍爺”,而得罪之。

本身貨物蝦油油桶上,清晰打印有台江海鮮公司的出產標簽,又有葉枝花女士蝦油銷售商行號。怎麽會沒有號呢?隻是我大哥出生於鄉下,不懂得這些程序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