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領養(1 / 1)

聽說媽媽即將病逝,舅舅一家連夜趕了過來。搶著霸占媽媽的房子。零下幾度的冬天,媽媽活活被凍死在街頭。當然,他們也沒放過我。舅舅按著我的頭一次次往牆上撞。「小蹄子趕緊死去,白占著房子真晦氣。」原來這一切都是為了媽媽的遺產。重活一次,我決定把遺產「拱手相讓」。舅舅卻不敢要了。1「林一一,你還真把自己當宛雲的親女兒了是吧。」「我妹妹不過好心把你撿回來,還真以為自己搖身一變就成了大小姐啊。」「她活著,你照顧那是本分,死了還賴著,那叫發死人財,是要遭報應的。」「我告訴你,就你這情況,連領養手續都沒辦,法律上你根本就不是宛雲的女兒,還想來分房子,想peach呢。」舅舅的這幾句話像是錄音機一般,在我的耳邊循環播放。我是媽媽領養回來的孩子,近年來媽媽的身體變差了,都是我在身邊照顧。舅舅一家就像是隱形人。電話不接、短信不回,要不是媽媽發的那則臨終消息,我差點以為他們早就死在外麵了。媽媽忘記的事情越來越多,開始是日期時間這種小事,後來慢慢地甚至不記得該怎麽上廁所。就直接拉在了身上。舅媽嫌臟,覺得媽媽生活不能自理,和舅舅連夜把我們倆從家裏趕了出來。媽媽身體弱,東北零下幾度沒扛兩天就去世了。舅舅和舅媽第一時間聽到風聲,回老家搬了個空徹底登堂入室。舅媽破口大罵,說我就是個沒人要的野孩子,處心積慮接近媽媽這麽多年,就是圖她的房子。兩人一唱一和,鳩占鵲巢。我抱著媽媽的骨灰,死活不肯讓步。舅舅情急之下,竟抓著我的頭用力往牆上撞。我就這樣死了,之後,靈魂緩緩地飄在上空。舅舅和舅媽麵露得意:「嘿嘿,這下房子終於是我們的了。」那一刻我才知道,原來一切,都是他們算計好的。我發誓,如果重來一次,要讓沒有親情的冷血怪吞一千根銀針!耳邊縈繞著的那幾句話就像是蒼蠅一樣。我皺著眉頭睜開了眼睛,發現自己竟然還在醫院,手裏攥著媽媽的醫藥和護理費票據。麵前是舅舅和舅媽那可惡的嘴臉。我竟然重生回到了媽媽去世的這一天。那麽這次,我一定要替天行道,惡有惡報!2我不慌不忙地坐在媽媽的病床上,把舅媽硬塞給我的筆扔在一邊:「簽簽簽,簽啥玩意兒呢,你的病危通知也輪不到我來啊。」舅舅衝上來就要給我一巴掌,被我一個精準閃避,他摔成了個狗吃屎。「林一一,你嘴巴放乾淨點!」「我告訴你,你想打房子的主意,門都沒有。這個贈與協議你老老實實簽了就算了,要是不簽,就憑你現在八竿子和我家打不著的身份,我分分鍾告你侵占遺產,讓你坐牢信不信。」舅舅把那薄薄的兩頁紙甩了過來。自願贈與協議,也就是我自願把媽媽留下來的房子送給舅舅。旁邊還有行小字,明確「該房屋作為舅舅的個人財產」。就是說這房子和舅媽沒關係?嗬,小算盤打的,還真有兩下。十六歲那年,媽媽從孤兒院把我領養了回來。臨走前,院裏的三位哥哥偷偷塞給我幾個大紅包。他們怕我出去被欺負:「妹兒啊,以後有啥困難就來找哥,要實在受欺負就回家,知道不?」萬幸的是,媽媽對我視如己出。媽媽去世後,我告訴自己要學會感恩。媽媽和我沒有血緣關係,她的財產不是我的不該拿。如果舅舅一家對媽媽好一點的話,房子我自然會給他的。但沒想到的是,媽媽生日那天,滿懷期待地訂蛋糕想和舅舅一起慶祝。舅舅回的短信竟然隻有兩個字:「去死。」這樣的人,怎麽有資格作為親人繼承媽媽的遺產。我直接把兩張紙撕得稀碎扔在舅舅臉上:「媽媽生前給你發了那麽多次消息,打了那麽多次電話,你人死哪去了?死後倒是馬不停蹄地來了,到底誰圖遺產心裏沒點數是嗎?」我的聲音故意提高了八度,從舅舅一家叫嚷起來開始,病房外已經聚集了不少熱心的吃瓜群眾。舅媽見狀,拔腿就往門口跑,撲通一聲跪了下來:「鄉親們,你們來評評理,我小姑子膝下無兒無女,唯一的親人就是我男人啊,她個小蹄子,才來一年,連戶口本都沒上啊,現在人沒了,財產哪有白白叫外人拿了去的道理,你們說是不是?」舅舅見狀,趕忙從包裏拿出戶口本和繼承證明。戶主那一欄,是媽媽,婚姻狀況,未婚。舅舅作為親屬關係,戶口也落在了我家。親屬關係證明是派出所開的,記錄著媽媽的父母過世,舅舅是媽媽唯一有血緣關係的哥哥。而我,因為領養手續不健全,的確沒留什麽憑證。我沒應聲,舅舅趁熱打鐵,對著門口就開始上演苦情大戲。他捶胸頓足道:「妹兒啊,你走得太早啦,是哥的錯,沒能來得及送你一程,叫這狼心狗肺的鑽了空。」他狠狠瞪了我一眼,字裏行間就是,自己才是媽媽的親人,我就是個白眼狼。門口的熱心爺爺好心走上前,小聲提醒道:「丫頭,你媽帶你回家有啥手續沒?不然要吃啞巴虧了。」我嫣然一笑:「放心吧爺爺,吃虧的是他們。」我拉開媽媽病床前的櫃子,取出一疊白花花的票據和繳費單。連同我手上的幾張,一字排在桌上。「嗬,我不和你爭。不過既然你說自己是媽媽唯一的親人,那這賬是不是也應該一並結一下?」3媽媽得了乳腺癌,發現時已經晚了,一開始是手術,但切除不乾淨,後來又化療又放療,折騰了四十多次。舅舅一家從來沒有過問過一句,也沒有來看過一次。別的病友隔三差五的就有新鮮水果和花籃,媽媽的病床總是空蕩蕩的。她常將我抱在懷裏,忍不住掉眼淚。「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麽?你舅舅他還記得自己有個妹妹嗎?」這一年媽媽幾乎就住在醫院裏沒出去過,費用算下來大大小小加在一起也有十多萬。手術花了七萬,化療和放療總共算在一起也有四萬兩千八。一共十一萬兩千八。除去手術費在正式入院前已經付了,後期的化療和放療都是住院期間的費用。應該在辦出院的時候一並結清。媽媽才剛過不久,手續還沒來得及辦。沒想到舅舅竟這樣等不及。我拿出手機打開計算器,滴滴答答按個不停。最後放在他麵前:「喏,一共十一萬兩千八,七萬已經付了,你轉給我,剩下的你去收費處繳費吧。」「是吧,媽媽的好哥哥,你現在可是她唯一的親人了。」舅媽把繳費單一把搶了過去,邊看邊抱怨:「林有為啊林有為,你可真是有個好妹妹啊,生前沒留什麽,死了之後還要做個討債鬼。」舅舅也罵罵咧咧道:「我哪知道這秧子一病就這樣費錢。早知道我們就該晚點來,等這丫頭片子把後事處理好了,我們再來。」舅舅和舅媽一唱一和,全然沉浸在下一秒要自掏腰包的痛苦裏。已然忘了病房門口還有眾多吃瓜群眾。人群已由開始的竊竊私語演變為毫不遮掩的大聲議論。「天呐,你們聽聽這是人話嗎?」「媽媽一生病全是小姑娘忙前忙後???」「這倆人誰啊?你們見過嗎?」「沒啊,15床病這麽久了,哪有人露過臉啊。」「那可是他親妹妹啊,得了癌連個影兒都沒見,現在感情是來討錢的?」「天打雷劈去吧。」舅媽是個暴脾氣,聽見這話哪還憋得住火,上來逮著人就要撕。門口聚集的大多是還在治療的病人,哪經得起舅媽這樣推搡。有眼尖的趁勢躺倒在地,開始哼哼唧唧,說這下把自己推骨折了,要找醫生拍X光做全身檢查。舅舅想把舅媽從人潮裏拉回來,被誤以為還想動手。家屬反手就把舅舅扣在地上,不放他走,說是得等檢查結果出來,一切沒事才能放人,否則要賠醫藥費。我看著舅舅因為缺氧而漲得通紅的臉,內心有種說不出的痛快。媽媽的遺產,隻要有我在,他們倆是沒戲了。現在肉還沒吃到,還要從自己身上先割出一塊去。像舅舅和舅媽這般會算計的人,現在應該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吧。在一片混亂裏,我從地上撿起那張已經付過的7萬發票揣在兜裏。又把剩下的一張張拾起來,拍在他們倆麵前。「喏,四萬兩千八,今天是繳費的最後一天了,少一分手續都辦不出。」「嘖,死亡證明要是辦不出的話,後續哪輪得到您繼承,您看話是不是這麽說呢,舅舅?」我一臉微笑,居高臨下地看著被扭作一團的舅舅和舅媽。舅媽恨恨地說:「讓我們出這錢,你想得美!你舅舅雖然是她哥,但法律上沒有贍養義務!這錢不該我們出!」舅舅的語氣也緩和了不少:「一一,我的乖侄女兒,宛雲不僅是我妹妹,更是你媽啊,這錢理應你儘孝不是?」我冷笑道:「怎麽,這會想著要錢了就成我媽了是吧?」「我把話撂這,這錢你們愛出出,不愛出就讓媽媽停屍間躺著,多躺一天多收一天費,我這個局外人現在要走了,房子能不能繼承上就看你倆的努力了。」4臨走時舅媽還在打賭,說我肯定不會拋下媽媽不管。確實不會,但此刻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。才剛離開十五分鍾,舅舅就拚了命地給我發微信,讓我把住院費付了,否則醫院報警。他們手上有戶口本和親屬證明,剛才動靜那麽大,不少人都看到了,護士把他們扣在繳費台,不讓他們回家。而我這個編外人員,無名無分的,那輪得到我操心呢。以前一年一遇的待遇,隻有在除夕那天,舅舅才會冷冰冰地發來祝福短信。但也隻有四個字:「新年快樂」。嗬嗬,現在倒是像趕不走的蒼蠅了。我迅速把他和舅媽的號碼拉黑,刪了微信,又在網上翻遍了排名和評價,找了家專打遺產訴訟的律所。和律師溝通後,我們決定曲線救國。第一步,起訴舅舅,讓他把先前手術的7萬元還給我。他們不是不認我這個侄女嗎?不是要媽媽的遺產嗎?我付的錢總得給個說法吧。畢竟咱也是借的。舅舅自然是不同意的,一口回絕了調解的可能,法院老師說這種情況隻能等開庭。我也不著急,距離借款到期還有幾個月呢。反正到時候也不是我還。開庭那天我準時到庭。律師剛讀完起訴狀,觀眾席的舅媽就忍不住尖著嗓子在底下喊:「這蹄子心眼壞得很!她連十八歲都不到,哪來的七萬塊錢?還不是她媽自己的錢,現在人不在了,還想從我們這分杯羹!法官大人您一定要替我們做主啊!」法官皺眉,敲著法槌說道:「旁聽人員聽著,你不是被告,這案子法律上來說和你沒有關係,要再隨意發言我有權讓法警把你帶出法庭、罰款,或者拘留,聽清楚了嗎?」舅媽嚇得直接閉了嘴。法官開始了正式的調查。我方律師首先出擊:「林一一女士與林宛雲女士並非親緣母女關係,在林宛雲女士去世後,被告也曾多次在公眾場合表明其是林宛雲女士的唯一繼承人。當時林宛雲女士花費的7萬元手術費是林一一向其他人借款籌集的,現林宛雲去世,我們認為這筆錢應該由被告作為繼承人歸還,否則平白無故,被告構成不當得利。」我們提交的證據,就是當時舅舅在醫院拿出的戶口本和親緣關係證明,以及我借來7萬元交手術費的借條和憑證。我們還和醫院溝通,拿到了那天的監控錄像。上麵清清楚楚地拍到了舅舅說的那句話。「我告訴你,就你這情況,連領養手續都沒辦,法律上你根本就不是宛雲的女兒,還想來分房子,想peach呢。」法官耐著性子看完了那天舅舅舅媽在醫院撒潑打滾的視頻,認真地說道:「被告,法庭有必要提醒,如果你認為林一一不屬於繼承人範圍,那麽她支付的這筆費用法院可能會責令你返還,如果你認為林一一屬於繼承人,那麽以後你們可能會麵臨新的遺產糾紛,聽清楚了嗎?」原本隻以為是個7萬元的小官司,突然牽扯到了房子,舅舅沒請律師,肉眼可見地慌張了起來,拚命給旁聽席的舅媽使眼色。我和律師相視一笑,法官已經說得很明顯了。這是道單選題。承認我是女兒,房子和他這個做舅舅的沒關係。如果我不是女兒,外人借來的錢不可能平白無故地送給他,得吐出來還給我。正當舅舅猶豫的功夫,舅媽脫下鞋子就往他頭上扔,嘴裏還罵道:「你腦子是不是被門給擠了,這還要考慮,房子不比7萬塊值錢多了!」法官黑著臉直接讓法警把舅媽帶了出去。舅舅眼睛頓時放光:「法官,我選房子!啊不......我的意思是,林一一她不是繼承人,這7萬塊我給她!」舅舅又開啟了車軲轆話來回說的戰術,說我壓根沒辦領養,和撿來的阿貓阿狗沒區別,今天帶回來明天就可以掃地出門讓我滾蛋。法官連拍了幾下法槌,都沒能堵住舅舅的嘴,大聲嗬斥道:「被告,法院先前隻是詢問你個人意見,不是你說什麽是什麽,繼承涉及身份關係,法院會自行查明認定,你明白了嗎?」舅舅被徹底搞蒙了圈:「啥?這還查?那你先前問我乾嘛?問了又不作數。」法官狠狠瞪了他一眼,警告舅舅再發言不當,也和舅媽一樣被當做擾亂法庭秩序。我朝律師使了個眼色,他表示要提交補充證據,一邊說,一邊拿給法官和舅舅。「我們有證據證明,林一一女士是繼承人,而這7萬元的債務,也應該由林有為承擔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