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二十八章 籌謀建設絲綢之路(2 / 2)

耕耘貞觀 倚夜聽雨 2780 字 2023-04-09

而李泰也不催促隻平靜道,“諸位,這十個名額可不是免費的。

等一下開始競拍名額,名額底價為一萬貫,每次叫價不得低於一千貫。

若覺得財力不夠或對絲綢之路沒有興趣,現在就可以離開。

當然如果感興趣的,也可以在偏廳之中等待最終結果。

諸位也不過擔心,既然我已說了這是絲綢之路的第一期,那將來還會有第二期,甚至第三期,到時若有興趣再加入到這計劃中也就好了。”

聽到李泰這話,眾人鬆了一口氣,至少給了眾人希望。

畢竟直接拿出一萬貫,對很多小的世家來說,他們是真拿不出來啊!

不過此刻很多財力不夠,或者覺得李泰比較傻的世家開始一一退場。

雖然他們也好奇這十個名額到底落到誰家,又或者魏王能不能順利籌到錢來,但魏王開始清場,他們也就隻當來吃了一趟酒席,或者等著第二期絲綢之路開始,至少現在先退了。

而隨著那些小世家,或者對絲綢之路不感興趣的人一一退出,李泰讓白鶴重新統計了一下剩下來的人數,居然還有四十多家,至於那些頂尖世家,根本就沒走的意思。

這時候,鄭玄果對李泰開口道:“魏王,不能增加一些名額嗎?”

“這人數倒有點出乎我的意料啊,可惜名額是真不能增加了啊!”

李泰不由可惜道,“倒不是我故意為難諸位,而是絲綢之路的第一批交易,是我大唐與波斯兩個國家的第一次交易。

所以雙方交易的物資數量種類都是有定額的,同時向導以及整條商道的承載力有限,並不是可以無限增加人數的。

但這次會派遣學府兵為商道保駕護航,但路上肯定會經過西突厥領地,到時候能不能順利走通這個商道,是誰都不知道的事。

這份物資能運送到波斯,定然極其受歡迎,但能不能順利回來就誰也不知道了。

所以,這十個名額還請諸位思量清楚,畢竟萬貫起價可不便宜!”

聽到李泰的話,在場眾人又開始議論起來,李泰揮揮手壓下了他們的聲音,繼續道,

“不過,這十個名額販賣所得的金錢,並不是給誰花費,而是存起來。

若商隊出現損失,則從這一筆金額中抽取一部分給受損的商隊進行一定程度的彌補。

這道路太遠風險太高,若不大家一起平攤風險,一次遇險就身家全無,是誰都受不了的。

既然我主導這件事,自然要儘可能讓所有人都有所保障。”

是的,李泰準備通過絲綢之路推行股份製,甚至為將來在長安建立股市做準備。

否則李泰也不需要特地留下一部分的股份與利潤,為得就是將來要作為流通股使用的。

說實話,在這時代比較起讓他們去海洋冒險實行股份製,還不如去通過經營絲綢之路來實行股份製。

畢竟海洋對大唐來說完全是未知的,別說遠洋航行,就算近海航行都有一定概率翻船。

海洋的利益對比海洋所帶來的風險對世家來說毫無吸引力。

但絲綢之路不一樣,整個大漢通過絲綢之路出售絲綢,獲取良馬,通過絲綢之路,華夏是切切實實能夠獲得利益的。

更不要說這時候隔壁還有兩個聽起來好像很強的國家在打戰,那自己背靠大唐去掙筆錢就更容易了。

現在魏王提出來的這個方法,雖然利益被朝廷跟魏王分走了七層,自己辛辛苦苦的乾活也就隻是拿到三層,而且還是十家來分,但相對自己去走這條絲綢之路的風險卻低了不少。

甚至等到哪天,自己在這一條道路走熟了,說不定就能夠把周圍的人給踢開,自己來走這一條道路。

一開始嘛,也不求有多賺,隻求走熟這條路,那這萬貫入門費好像也不就高了。

一時間,眾人看著周圍家夥的眼神也帶著幾分炙熱。

很快,李泰便是看著這些世家,開始競爭起了名額來,這十個名額說高也高,每一個的價格倒也隨著名額的減少,不斷的開始增加起來。

第一個名額是兩萬左右被鄭家拿到,但最後個名額卻在八萬貫才被蘭陵蕭氏咬牙拿下。

最後拿到名額的分別滎陽鄭氏,京兆杜氏,洛陽長孫氏,敦煌令狐氏,河東裴氏,範陽盧氏、李景恒(宗室),河東薛氏與河東柳氏(聯手拿下一個),河南於氏(鮮卑大族),以及蘭陵蕭氏。

說實話,這就是李泰看著這些大族感覺到討厭的地方。

這一個個都說自己是書香門第,厭惡金錢銅臭,但真等到他們需要掏錢時,他們萬貫甚至十萬貫都能夠輕輕鬆鬆的掏出錢來,甚至掏出來的直接就是現錢都不帶眨眼的。

也許這就是鍾鳴鼎食之家吧。

李泰讓白鶴把凡是參與了競爭的十幾家人全部都記錄下來,等到證明絲綢之路可行,那自己下一期就要以建立絲綢之路為由,準備讓所有人掏錢修建洛陽到玉門關的馳道了!

開玩笑,這些人不會以為自己所說的建立絲綢之路是形容詞吧?

像自己這從不騙人的魏王,肯定實實在在的跟他們說實話,自己的目的就是要建設“絲綢之路”啊。

這條路肯定是從洛陽到玉門關的馳道,若全部由自己投資,那自己至少也要是丞相的位置,分期二十年起步,怕才有可能進行修建。

但有這麽多世家鼎立相助,李泰相信這條路想要修建起來的速度肯定快了。

當然,到時候如果有世家想要退出的,那李泰也不攔著。

自己為什麽讓白鶴記錄後麵的世家,肯定是用來瓜分他們手上股份的啊。

到時候他們就兩個選擇,要麽掏錢修路,要麽轉讓股份。

至於自己,肯定通過工程稀釋掉他們手上股份,徹底把整條道路的權利抓在自己的手裏。

畢竟這條路肯定是要交到朝廷手裏的,給他們賺點路費已經很夠意思了,怎麽還想要整條路的權利不成。

當初,自己建設鄭國渠的時候,不太好施展這手段。

但等到未來二期,三期工程,自己可以讓這些人看看什麽叫做合理合法的稀釋股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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