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四章 浮沉(2 / 2)

太帥了!

李清寧口哨的憂傷在吸引別人的目光,卻在撩撥他的心弦,一度把江陽拉入到某種不自信的狀態中,我真的娶了這個又酷又颯的大魔王?

侯兵和肖陽也十分驚豔。

他們回頭看江陽,“我記得有段日子,你顯擺自己唱歌不好,但口哨吹的不錯?寧姐太委屈自己了,就你那耍流氓的口哨,她也好意思說好聽。”

江陽尷尬的撓頭。

口哨十秒,安遠他們配樂接上,大魔王抬起頭,向周圍的人笑著招手。

她把話筒放在支架上。

所有路人停下來,他們或拿出手機,或踮起腳尖,一天奔忙的身子和緊繃的神經在這一刻得到了輕鬆,亦或者音樂的抽離,讓他們忘記了身體上的疲累,忘記了生活的憂愁。

葡萄和爸爸站在一起,她看不見眼前的熱鬨,就好像她和他們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。

直到

“像我這樣優秀的人,本該燦爛過一生”

大魔王嗓音在空地上回蕩,在炎熱的天氣中平地起涼風一樣,以她為中心,她的聲音似風呼嘯而過,把所有人身上的汗、身上的燥全部澆滅,讓人置身於一片陰雨之中。

“像我這樣聰明的人,早就告別了單純”

一字一詞一句一段。

雨滴一樣落在心的池塘上,蕩起一圈一圈漣漪。

“哎。”

肖陽和侯兵歎息。

他們在王剛家門前烤紅薯的時候,那也是自信滿滿,自認不凡,自負到天邊,隻覺得長大以後,這方天地讓他們大有施為的,票子房子妹子,手到擒來。

他們雖然把江陽當小白臉作為最可能的致富門路,卻也是最為不恥的。

可現在

他們迷茫,他們尋找,尋找的卻隻是能碌碌無為的活下去就好,哪怕每天櫛風沐雨送外賣,讓領導穿小鞋。

大魔王不愧是大魔王,在紮心這方麵毫不手軟。

肖陽就可惜看不見舞台,他個子有點矮,又讓人群擋在了外麵。

“來這兒!”

侯兵招呼他們,去了攤子老板餐車那兒。

這餐車原來是個流動餐車,後來固定在這兒開店了。許多人不知道,老板曾把車頂改造的也有位子,可惜不安全,讓有關部門給他拆了,可梯子還在呢。

侯兵經常送外賣,跟老板熟了,知道了這些。

他自個兒把梯子抽出來,搭起來,領著江陽他們爬上了餐車頂,這下他們站的比所有人都高了,正好站在大魔王正對麵,把大魔王的表演看的清清楚楚。

燈光打在這邊,也把他們照的挺亮,一陣風吹來,吹動江陽的發梢。

李清寧瞥那邊一眼,口哨聲再起。

許多人在口哨中咀嚼、回味剛才的歌詞。

是啊。

像我這樣優秀的人,像我這樣聰明的人,像我這樣向往愛情的人,像我這這樣不甘平凡的人,為何變成了迷茫,庸俗,懦弱,孤單,碌碌無為,莫名其妙的人?

在年少時,生活啊,就是一張白紙,他們在上麵寫下各種各樣的願望,音樂家,畫家,導演科學家,醫生,工程師,富人,冒險家,將軍。他們以為當抵達大人那個彼岸時,這些東西會讓他們成為不凡,可長大才發現,生活是一個迷宮,人和人走著走著就散了,理想走著走著就遠了,夢想做著做著就醒了,喜歡愛著愛著就澹了,而他們活著活著就死了。

口哨聲儘。

大魔王朝車頂用拇指和食指比了個心,繼續唱。

侯兵:

肖陽:“站得高,狗糧吃的也好啊。”

“像我這樣孤單的人,像我這樣傻的人,像我這樣不甘平凡的人”

許多人在大魔王不斷自問中,開始回首過去。

剛讀書時那個寫下淩雲壯誌的小孩站在那頭,他們站在這頭。那個小孩看到他們現在句僂背,毫無生氣,眼中充滿紅血絲的自己一定特鄙視吧。

其實他們也特鄙視自己。

可生活就這樣。

許多人終其一生,再努力也不過是一個普通人,就像一粒灰塵,再努力漂浮,也終究不過是這城市中的一粒塵埃。這座城市不會對你有任何卷戀,甚至,還會嫌你弄臟了這座城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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