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 頂級合同(1 / 2)

第三次公演錄製結束。【Google搜索.com】

節目後台的一間休息室裡,劉榮軒把一段視頻,發給潮音文化大老板賀宏圖,然後撥通電話說道:

「董事長,我剛剛發了一個視頻給你,是方醒公演現場的視頻。

「吳俊晨和劉以琛的新單曲,根本壓不住他。

「我們可能真的要給他白金合同才行,否則我擔心情況有變。」

電話另一頭,傳來賀宏圖不滿的聲音:

「潮音文化什麼時候簽一個練習生,都要用白金合同了?你是不是瘋了?」

劉榮軒耐心解釋:「董事長,要不你先看看我發給你的視頻,雖然錄的音效不好,但應該也能看出問題。」

電話另一頭安靜了下來,顯然是賀宏圖去看視頻了。

幾分鐘之後,手機裡傳出賀宏圖的聲音:「立即把他簽下來,你親自去,不要再派助理去了。

「先用頂級合同試試看,如果他還是不肯簽,就給他白金合同,但分成比例不能給那麼多,給到35%差不多了。簽約年限拉長一些,至少十年。」

「好,我這就去辦。」

劉榮軒通完電話,立即帶著兩名助理,去找方醒,約到小會議室談合同。

……

在小會議室坐下之後。

劉榮軒自我介紹道:「方醒,你好,我是潮音文化的藝人總監,也是公司的股東之一。

「我代表公司來和你談合約的事情,根據你上一次提出的要求,我們認真的修改了合同。」

劉榮軒示意助理將一份合同推到方醒麵前。

他接著說道:「這份是我們公司的頂級合同,從來沒有練習生拿到過這個級別的合同。

「在國內隻有一線歌手,才能拿到這樣的合同,你應該能看得到公司的誠意了吧?」

方醒翻開合同第一頁,在幾個關鍵位置上看了幾眼。

分成比例35%,這倒不是方醒最關心的。

頂級合同比普通合同,要稍微寬鬆一些,但也隻是稍微寬鬆。

這份合同依舊對藝人有諸多限製,比如合同存續期間,藝人不能談戀愛。

又比如,藝人在一個時間段內,必須要完成多少金額的工作。

而且,這些還不是最讓方醒反感的條款。

還有更過分的,合約的期限是10年。

而且還有補充條款,合約到期後,潮音文化有優先簽約權,藝人不能在不通知潮音文化的情況下,接觸其他經紀公司。

然而,這條還不是最最最過分的。

這份合同裡最過分的條款是,藝人在合約期間,所有創作的作品,版權都歸潮音文化所有。

即便以後合約結束,藝人對作品也隻有署名權,沒有使用權。

沒錯,按照這份合約的條款。

如果方醒簽了,等到合約到期之後,想要唱合約期間製作的歌曲,還要向潮音文化支付費用。

方醒看到這裡,不想再看這份合同一眼,直接推回去:「我不簽。」

劉榮軒皺了皺眉,道:「方醒,公司想要捧你做巨星,和吳俊晨、劉以琛組成限定團三叉戟,會給你很多資源。

「而且,這些答應你的資源,可以寫進合同裡,包括國內頂級的音樂類綜藝,頂級的真人秀。

「這些不是口頭承諾,隻要你同意,我立馬就讓人寫進合同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