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1章 發行分帳方案,投資意向(1 / 2)

在高爾夫俱樂部聊完之後,方醒基本把企鵝方麵的意思弄明白了。

企鵝集團的文娛事業群,看中了方舟文化的內容輸出,所以有意注資持股。

也就是說,並不是企鵝影業看中了《千與千尋》。

《千與千尋》算是合作的添頭。

企鵝集團的文娛事業群,包括企鵝視頻、企鵝影業、企鵝音樂等文化產業方麵的公司。

到目前為止,方舟文化輸出的內容,主要有歌曲和電視劇。

特別是在音樂領域,方舟文化的表現已經比肩唱片行業的巨頭。

出的兩部電視劇也都是爆款。

因此,在文化內容方麵,方舟文化的潛力很大。

企鵝視頻、企鵝音樂的高層,都希望集團可以持股方舟文化。

隻有這樣,企鵝視頻和企鵝音樂才可以穩定的獲得方舟文化輸出的內容。

事實上。

自從《開端》火了之後,想要和方舟文化進行影視方麵合作的公司,已經把方舟文化的門檻都踩平了。

而且,已經有影視公司開出了s+級的大投資,隻要方醒點頭,立馬就可以啟動大項目。

方舟文化繼續發展下去,以後企鵝視頻就不一定能拿到獨播權了。

不隻是電視劇,音樂方麵的競爭同樣激烈。

現在,國內三大音樂平台的競爭,主要集中在音樂版權的爭奪上。

音樂的粘性,比電視劇更大。

通常來說,觀眾看電視劇,通常隻會看一遍。

特別喜歡的劇,可能二刷三刷,但大部分電視劇,觀眾隻會看一遍。

音樂就不一樣了,喜歡一首歌,可以一直單曲循環。

過十年、二十年,想起這些老歌,還會翻出來聽。

哪個音樂平台有這些歌曲,聽眾就會去哪個平台聽。

音樂平台想要獲得更多的用戶,就得有足夠龐大的曲庫。

因此,音樂平台對歌曲版權的競爭,比視頻平台更激烈。

國內幾大音樂平台,經歷幾次併購之後,99%的歌曲都是多平台共有。

音樂平台之間,真正競爭的就是剩下那1%的歌曲版權。

對三大音樂平台來說,並不一定要獨家版權,但必須得有,否則用戶流失速度會非常快。

而方醒剛剛發售的新專輯,總銷售額已經達到2億,妥妥的專輯銷量天花板。

現在的情況就是,哪家音樂平台拿不到方舟文化的音樂版權,會被對手按在地上摩擦。

因此,從商業版圖布局上來說,企鵝集團文娛事業群裡的多家公司,都希望集團可以入股方舟文化。

……

這也就是企鵝影業張長峰和企鵝投資部總經理徐廣毅,一同出現的原因。

按照企鵝集團文娛事業群高層的意思,是希望用發行《千與千尋》作為籌碼,獲得注資方舟文化的機會。

當然,方醒如果想要發行《千與千尋》,不計較條件的話,有電影發行公司願意發行,就是宣發費用、發行分成方麵比較談不攏。

企鵝集團想要將兩件事綁在一起談,所以發行《千與千尋》的條件,開得很優厚,甚至把發行分帳比例開得很低,隻要分帳票房的10%。

在注資方麵,徐廣毅透露企鵝集團的投資意向,希望注資一個億,占股20%。

而且,徐廣毅還表示集團不會插手方舟文化的具體運營。

這個投資意向,誠意是有的。

換做其他公司,能夠得到企鵝集團的投資,恐怕做夢都能笑醒。

因為企鵝集團注資之後,公司得到的不隻是一筆資金那麼簡單,還有龐大的關係網和數不清的集團資源。

第一次碰麵聊完之後,方醒回去和公司管理層討論了一次。

過了兩天。

方醒和徐廣毅、張長峰正式約見一次,聊合作的事情。

上一次在高爾夫俱樂部,算是一次非正式的見麵,目的是試探雙方的合作意願。

正式約見,則是直入正題,聊具體的合作細節。

方醒伸出兩根手指,直接表明態度:「我希望先發行《千與千尋》,宣發費用,由我墊付,至於發行代理費有兩個方案。」

張長峰有些好奇,問道:「哪兩個方案?」

「由於宣發費用由我墊付,所以發行《千與千尋》,企鵝影業作為發行方,其實不需要承擔風險,最多就是不賺錢而已……」

方醒先把企鵝影業在這次合作上的優勢提一提,然後接著說道:「第一個方案,發行代理分成5%,但可以簽2000萬的保底發行代理費。

「如果最終企鵝影業沒能在這次電影發行中賺到2000萬,我個人掏2000萬支付發行代理費。」

張長峰聽到這個方案,感受到了方醒的魄力。

現在的電影行業,發行方的分帳比例,通常在5%到15%之間。

不過,其實很少有發行方分帳比例會低到5%。

出現這種情況,隻能是製片方非常強勢,而且要發行的電影是大ip續集,閉著眼睛都能賺錢。

這種情況,發行方才會降低發行分成比例,爭取合作。

比如每年稱霸賀歲檔的係列電影,票房輕輕鬆鬆幾十億,這種電影才有實力把發行方的分帳比例壓到5%。

方醒敢提這麼低的發行分帳比例,原因是給了企鵝影業2000萬的發行保底代理費。

無論最終《千與千尋》是賺是虧,企鵝影業都至少能在這個項目上賺2000萬。

張長峰自然聽出了方醒話中的意思,繼續問道:「那第二套方案呢?」

方醒答道:「發行分帳比例10%,沒有保底。」

張長峰微笑點頭:「看樣子,方總對《千與千尋》信心十足。」

其實,兩個分帳方案,其實就是一場豪賭。

賭《千與千尋》總票房能不能超過5億。

如果按照10%的發行分帳比例,《千與千尋》的總票房達到5億,扣除營業稅之後,再抵消宣發費用,最後企鵝影業能夠分到手的金額就是2000萬左右。

也就是說,兩個發行代理分帳方案。

分水嶺就是5億票房。

如果票房低於5億,那麼企鵝影業簽5%分帳比例+2000萬保底,賺得多。

如果票房高於5億,則簽10%分帳比例更優。

事實上。

企鵝集團文娛事業群高層,在《千與千尋》這個項目上,原本就不打算賺錢。

完全是作為注資方舟文化的合作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