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解釋:“這是《晨星》節目的一個學員,叫林泛的,上傳的一首新歌。我聽過,歌曲質量很不錯,發布沒有幾天就衝上了榜單。而且看樣子還有餘力,如果加以推廣,應該能夠得到一個更好的名次。”
江傑皺眉:“他是《晨星》的新人?”
“不是,他之前簽約的經紀公司在他上台之前倒閉了,現在應該是自由人,沒聽說又簽約了。”
“既然是自由人,為什麽不把版權給買下來?”
“《晨星》節目是封閉式的,學員不讓帶手機,所以就沒有聯係上……”
江傑很不高興:“你解決不了的問題不會向上麵反應嗎?如果今天不是我發現這個事情,你還要借口說聯係不上人就這麽拖著?你知道這首歌已經上榜了,公司要多花多少錢才能夠買下版權?這些錢你掏嗎?”
員工支支吾吾不敢答話。
江傑又罵了幾句,宣布散會,自己給《晨星》節目組裏一個比較熟悉的舞蹈老師打了一個電話:“是陳老師嗎?我是網盛音樂的小江啊!您好您好!是這樣的……”
……
林泛被隨行PD劉佳叫到宿舍樓的樓梯拐角,見到了等在那裏的一個舞蹈老師陳芳。
“陳老師,您找我?”
“林泛你來了,我也是幫人傳個話,都是人情沒有辦法,希望你不要介意。”
林泛腹誹,你都說出來了,我真介意還能怎麽辦?扭頭就走嗎?
“沒有沒有,有什麽事您說。”
陳芳笑道:“是這樣的,你在初舞台上的那首原創歌曲不是已經上傳到音樂平台了嘛。平台的人聯係不上你,就把電話打到我這裏來了,想讓我幫忙給你傳句話。”
林泛很驚奇,網盛音樂的人找他乾什麽?
陳芳沒有賣關子:“網盛音樂的人想問一下,你的這首歌,有出售版權的打算嗎?他們覺得你的歌質量很高,所以想高價買下你的歌曲版權。”
林泛了然:“買版權可以啊,他們想要買什麽版權?編曲版權還是廣告版權?”
陳芳有些為難:“不是,是買斷版權。”
“買斷?”
“對,就是除了保留原唱署名權,其他的買斷。”大約是覺得這樣的事情有點兒坑人,陳芳補充了一句,“不過,網盛平台買斷之後,就會對這首歌進行推廣,這對你也是有好處的,至少能提升你的人氣,對你接下來的比賽有很大幫助。”
林泛搖頭:“抱歉,陳老師,我不賣版權。”
“林泛,那邊說了,價格好商量。”陳芳勸道,“你現在這個情況,實際上一首歌對你的幫助並不大,還不如將版權賣掉,獲得網盛平台的推廣,積攢人氣。等你將來出道了,也不是沒有把版權買回來的機會。”
林泛直接拒絕:“陳老師,謝謝您的好意,不過我是不會接受買斷的,而且我真的真的不想要出道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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